社会中,总有些人会耍些小聪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私财务,殊不知,这样做是犯法的,平顶山刑事律师在这里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分析下职务侵占罪会被判多少年。
小王是一名铁路运输检查员的一名职员,自己买了房子,自己没钱还房贷了。银行也一直在催,家里亲戚也都借个遍,实在没有办法了,于是趁自己职务之便对车站的物品偷窃。随着物品的消失,在2017年12月,被铁路运输检察院告上了法庭,目前小王被刑事拘留。
小王被告是因为自己和小谢、小郭三人利用自己的职位,以夜间巡查货物的职务,单独或者与小谢或者小郭对车站露天物品进行偷盗。
当小王轮到自己上班时,车站有物品在车站货场露天堆放,小王单独或与同伙偷盗。在2017年12月底将小谢、小郭二人抓获,根据三人口供,在2016年至2017年中,小王与同伙分别拉走了煤块卖给了开馒头店的夫妇,街头烧烤摊。拉走了小麦买给了面粉厂、啤酒厂剩余的三人都分了。前后偷盗十五次,价值13265元。
警方根据三人口供分别对开馒头店夫妇、街头烧烤摊、面粉厂、啤酒厂进行了相关调查,三人句句属实,证据确凿,被告人小王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被告人小谢与小郭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检察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请求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