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与朱某结婚两年,叶某事业发展很好,有自己的公司结婚也给了朱某很多彩礼。但是朱某的闺蜜告诉叶某男人有钱就变坏,朱某闺蜜教唆朱某把叶某的钱转移到自己手里。只有自己有钱了男人才不会跑,朱某被闺蜜忽悠的团团转。
叶某由于工作原因,平常总是加班晚点回家。朱某开始听信闺蜜的话觉得叶某外边有人,每天会问叶某去干什么了。本来叶某就没有什么朱某的疑惑和不信任,让叶某下班早了也不想回家。由于工作量越来越多,叶某自己也顾不上,朱某又不会这种工作。叶某只能找了个秘书帮助自己完成工作,谁知朱某偶然来看叶某,叶某秘书对叶某也有私心,看到朱某来公司自己就贴着叶某故意让朱某误会。叶某解释半天朱某也不相信,两人吵了起来,朱某气冲冲的从公司回到家。听信闺蜜的话,私自把叶某的存款以及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部分财产转到自己母亲名下。
叶某公司与别人公司签订合约,需要扩大自己公司规模,找朱某要钱,朱某拿出了离婚协议说要与叶某离婚。叶某咨询了平顶山婚姻律师,然后一气之下将朱某告上法庭。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